标准租私房下月涨租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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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6:09 北京晚报 | |
具体标准由所在区国土房管局确定 本报讯(记者王军华)昨天,市国土房管局就标准租私房问题下发通知,通知要求,从12月1日开始,本市标准租私房将按照房屋租赁指导价上涨租金。 通知要求,各区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本区、本单位租住标准租私房职工租金补贴发放工 通知中强调,凡因单位困难无力负担所属职工新增租金补贴的,可向廉租房管理部门申请租金补贴;未落实单位租金补贴的承租人可缓交新增租金,产权人不得强收新增租金,承租人待租金补贴落实后及时补交。通知要求,产权人和承租人要认真执行本市颁布的房屋租赁指导价。产权人不得随意提租,更不得强撵承租人。如属房屋危险确需修缮的,必须持国土房管部门发放的危房通知单,并经所在区国土房管部门批准。 此外,对年底前按照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规定签订搬出协议,但因确定的安置住房年底前不能住用的,在确定安置房住用期限内需延期住用原标准租私房的,从12月起,在协议约定的延期住用期限内,除原发放的租金补贴外,新增租金部分按原补贴渠道全额补贴。其中,已参照市政府87号令实行货币补贴方式签订搬出协议的,不再发放租金补贴。 链接 标准租私房 标准租私房指“文革”初期由市房管部门接管,“文革”后落实私房政策带户发还产权的私人出租房,目前有近3.9万间,大多分布在老城区内。12月1日起将按照房屋租赁指导价提租,各地区具体租金标准由所在区国土房管局确定,其中海淀区、朝阳区参照邻近地区标准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