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推广使用低汞碱性锌锰电池 淘汰镉镍电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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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9:2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 秦杰 沈路涛)我国将逐步提高含汞量小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在一次性电池中的比例,鼓励发展锂离子和氢镍电池等可充电电池替代镉镍可充电电池,减少镉镍电池的生产和使用,最终在民用市场淘汰镉镍电池。 按照环保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氧化汞电池以及汞含量大于电池质量0.025%的锌锰及碱性锌锰电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被禁止生产和销售。20 据了解,高容量的碱性电池比低容量电池对环境污染减少65%,充电电池比低容量一次性电池污染环境减少99%。因此,这一政策鼓励和支持消费者使用汞含量小于0.0001%的高能碱性锌锰电池,鼓励和支持消费者使用氢镍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等可充电电池替代镉镍电池,鼓励和支持他们拒绝购买、使用劣质和冒牌的电池产品以及没有正确标注有关标识的电池产品。(完) 国家出台技术政策禁止废电池回收后焚烧处理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秦杰沈路涛)一段时期以来废电池污染受到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各地陆续开展了一些废电池回收的环保活动。对于回收以后的废电池该怎么办?环保总局等五部门出台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禁止对已收集的各种废电池进行焚烧处理。 这一技术政策还规定,在废电池的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应将废电池进行拆解、碾压及其他破碎操作,保证废电池的外壳完整,以防止有害物质渗出。在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和堆肥处理的城市和地区,宜进行垃圾分类收集,避免各种废电池随其它生活垃圾进入垃圾焚烧装置和垃圾堆肥发酵装置。 对于已经收集的、目前还没有经过有效手段进行再生回收的一次性或混合废电池,这一技术政策规定,将参照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处置或贮存。在没有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的地区,可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的要求建设专用填埋单元,或者按照有关要求建设专用废电池贮存设施,将废电池装入塑料容器中在专用设施中填埋处置或贮存。为便于将来废电池再生利用,这一技术政策建议,宜将已收集的废电池进行分区分类填埋处置或贮存。(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