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年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近二十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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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23: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七日电(记者刘长忠)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营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迄今十年。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公布的数字显示,中国十年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十九点五万多件,案值达一百五十点二七亿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国屏在今天有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等中国十几个部委负责人出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说,中国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 十年磨一剑。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过十年的不断完善,中国目前初步形成了以该法为基本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为配套规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 其中,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有《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方封锁的规定》等七部法规。 而北京等二十四个省市则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和当地市场竞争的实际状况,制定了地方性反不正当法规。 据介绍,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打击了社会反映强烈的制售仿冒商品、虚假宣传、垄断性行业的强制性交易以及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自一九九六年以来,中国工商管理部门共查处严重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药品购销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案件一万一千零四十一件,案值四十一点六亿元。 尤其在近三年“反仿冒、反误导”的专项执法活动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种仿冒案件三万九千六百六十三件,案值近十一点二亿元;立案查处虚假宣传案件二万九千七百六十八件,案值二十三亿元;在对电信、邮政、供电、供水、供气、铁路等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行为的专项整治中,共查处垄断行业强制交易案件二千八百一十五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