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杀害12名求职女青年的2罪犯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00:01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1月27日电 27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宗重大杀人抢劫案,认定被告人马勇(43岁,湖南省衡东县人,中专文化,无业)、段智群(曾用名段玉梅,女,20岁,四川省蓬溪县人,小学文化)犯抢劫罪,依法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法院判两名被告人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年底,被告人马勇在深圳与被告人段智群相识。2003年3月2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勇、段智群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杀害他人的方法劫取财物,其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法院一审依法作出死刑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