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19个法律援助机构 工作规范分布十八区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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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01:4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张伟娜)今后,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可以到分布在本市十八区县的19个专门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了。 法律援助工作被列为今年北京市政府为群众办的第59件实事项目,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司法局了解到,随着北京市19个规范化、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建成,以及为困难群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的展开,北京市政府的这一许诺已经实现。 过去,北京市的法律援助工作通常由各司法局内设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科”行使职能,由于缺乏规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效果。北京市政府今年向市民作出的承诺:在本市十八区县建立19个规范化、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并设立方便群众的接待场所;积极推进社区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截止到目前,19个规范化、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都已建成,法律援助经费得到了保障,能够专款专用,也提高了法律援助专业人员的素质。 据了解,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在今年一到三季度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咨询70266人次,同比增长52.8%,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999件,同比增长10%。 今年北京市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众办理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以上,办案质量也有所提高。河南来京的打工者邓建峰在石景山一家木器厂工作时,左手无名指被电锯锯掉致残。厂方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后,便不再理会。邓建峰为维护自身权益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石景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三次实施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代理仲裁、一审和二审诉讼,最终为邓建峰讨回了公道。 谁可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以法律化、制度化的形式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的法律帮助。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明确免收或减收委托代理费用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信报记者张伟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