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中国劳工向日本索赔》追踪 “赔偿数至少与国际持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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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05:53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刘仝保)本报昨天刊发了《10名中国劳工向日本索赔》的报道,当天下午,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理事、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筹)执行会长王起祯接受本报专访时称,强调钱必须是“赔偿”性质的,如果是“补偿”的或其他性质的绝对不能要,其数量也必须至少与国际类似赔偿金额持平。王起祯老人的父亲也是1944年的劳工,死于日本,至今骨灰没有找到。王起祯10年来一直坚持参与对日索赔,今年10月担任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筹)执行会长。昨日晚上,他接受记者电话专访时表明:评价日本对待“中国劳 在经济上,关于赔偿钱的问题,他强调说,钱的性质对我们很重要,一定要坚持是“赔偿”!决不是“补偿”!除了“赔偿”以外的钱都不能接受。并且要强调一定数量的钱,至少与国际类似赔偿金额相持平,否则不能表明日本的诚心,也不能体现他们罪行的恶劣,不能看出他们道歉的程度。(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