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溆浦人大代表辞职 凸显地方人大选举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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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08:01 潇湘晨报 | |
11月25日,溆浦县人大代表李良可(化名)的心情也如当天的天气一般阴冷,他说:“算起来,今天是溆浦县人大第四次常委会同意我辞职满一个月的日子。去年11月份,我以选区最高票数当选为县人大代表,今年6月写出辞职报告,10月正式辞职,原因是工作调动。”据悉,与李良可一起辞职的还有11名县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被建议辞职 今年4月,李良可调离原工作单位某办事处,前往县城某局任职。可是他没想到,接下来他还将面临另一个选择。7月份,溆浦县有关领导找到他说:“因为你工作调动,为方便工作,建议请你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说内心话,谁也不愿辞去县人大代表的职务,这毕竟是一个神圣的职务。”李良可认为,人事调动与担任人大代表之间并不矛盾,“但考虑来考虑去,还是决定辞去”。因为不止人大还有县委其他部门也已出面,他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压力。 他没有提前写辞职报告,到组织部后,随意拿了一张纸写下一句话:“本人因工作需要,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辞职人:李良可。”李良可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形。他说:“真想在后面紧接着写上一句:这种搞法是违法的!”但他忍住了。 辞职代表有想法 按照惯例,只有触犯法律或犯了其他错误的人才会失去代表资格,李良可担心辞职会让其他人误认为自己“出事了”。他说:“我们这次是12个人一起辞职,别人总不会认为我们12个人都有问题,所以比较容易接受。如果只是一两个人的调整,来自群众的压力更大,我坚决不会同意辞职。” 李良可想过不辞职,他总结不辞职的理由有3点。“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李良可说,从《代表法》、《选举法》来看,对人大代表只有通过3种方式才能取消代表资格:由于犯错或选民不满意而罢免;自愿辞职;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代表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对于县级人大代表来说,本行政区域当然是指本县区域范围,并不是就选区而言。任何法律都未规定调离原选区就可以要求代表辞职。溆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建议辞职决定,明显超越了自身权限。李良可说:“我虽然调离了原部门,但并没有离开原行政辖区,有能力履行代表的职责。” 还有一个让李良可放不开的是选民的信任。“我是原选区最高票数当选的县人大代表。”面对这么多选民的希望和信任,李良可的抉择更增添了几分悲壮色彩。 “怕给领导带来麻烦,引起其他代表不满,从大局出发,同意辞职。”与李良可一样,几个当事人同意辞职,很大的考虑就是“不给领导为难”。 “辞职是因工作需要” 说到县人大建议他们辞职的原因,几位辞职的代表众口一辞:工作需要! 每个地区的人大代表均有名额上的限制,分配人大代表名额时一般要考虑到便于人大工作的开展。“这些辞职的代表大部分都在办事处主管人大工作,任期5年。可是半年便由于人事变动,工作调离原单位,原单位不得不换另一个人主管人大工作,可是人大代表名额已被原代表占用,新的主管人大工作的干部是非代表,非代表在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时没有出席资格,这样不利于辖区人大工作的开展。辞职后,可以让出一个县人大代表的名额,这样就保证了这5年原选区人大工作的延续性。” 采访中,辞职的几位原人大代表都表示能够理解和接受这种新做法,但他们也坦言,他们辞职了,解决了人大代表的12个名额问题,却有可能带来其他新问题。“对规范人大工作来说,对法律程序还是应该了解并严格执行,而县人大目前这样做绝对是违法的。他们的操作方式不对。”李良可更是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 本报特派记者 周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