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要接受业绩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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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0:21 光明网 | |
国资委出台相应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干不好将不再任职 本报讯据中央电视台报道 昨天,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标志着国资委将开始以出资人的身份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 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局长李寿生说,《办法》最大的特点就是与奖惩挂钩。各个中央企 记者在业绩考核局看到了新出台的《办法》,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考核的指标主要包括年度基本指标和任期基本指标:年度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任期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3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李寿生介绍,现在的指标最核心的一点是要体现出资人对资本经营效率和对资本经营回报的关心。企业的经营是由经营者按照市场的需求、按照市场的情况来自主决定的。 出资人并不干涉企业的自主经营,所以这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考核和过渡时期承包经营制的考核是有着本质的不同的。 在考核对象中,国资委所考核的不仅是中央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还有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会计师,甚至还包括纪委书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郑虎表示,考核办法不仅使企业有了强的约束,强的激励,而且对于长期长远的这种改革培养一批职业经理人将会起到很好的作用,将把经理人市场化,逐步打下很好的基础。(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