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统独公投”未获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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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0:21 光明网 | |
民进党版“制宪公投”条文也被否决,国亲版“公投入宪”获通过钟欣 “公投”是“人民表达意见的自由权利”,支持“公投立法”并不等同于“台独”。国亲捍卫“中华民国”立场不变、维护台海稳定不变、反对“台独公投”立场不变。——台湾国亲两党昨晚发表的声明 本报讯台“立法院”昨天下午4时开始对“公投法草案”进行表决,在朝野多数“立委”弃权的状况下,民进党“立委”蔡同荣的“‘变更国旗国号’列入‘公投’适用范围”的条文未通过。而国亲两党的“公投入宪”版本经8次表决后过关。 据“中央社”报道,此外,国亲两党也如愿通过在“行政院”下设立“公投审议委员会”,得以审核“公投”提案。 由于民进党与“台联党”在最后关头整合“成功”,“院会”进入逐条表决后,民进党团提出撤回蔡同荣版本的提案,但国亲两党反对,在“立法院长”王金平的主持下经过二次表决,但仍然以95比113相同票数而维持不撤回蔡同荣版的“公投法”草案。朝野各党因此必须针对蔡同荣版本中的“变更国旗国号”条文表决,最后以14票赞成、1票反对、175票弃权的结果,该版未能通过。 “院会”进入实质表决后,包括蔡同荣版、“台联党”版、民进党修正版一一遭到国亲两党否决,意即蔡同荣版“统独公投”以及民进党版“制宪公投”均未获通过,最后在114票赞成、96票反对下,通过国亲“公投入宪”版条文。 据了解,由台“立法院”在昨日下午通过的“公投法”第二条法案,规定“全国性公投”适用于:法律复决;重大政策的创制复决;“立法”原则之创制;“宪法”修正案之复决。 昨晚,台湾亲民党发表声明称,“公投”是“人民表达意见的自由权利”,支持“公投立法”并不等同于“台独”。声明说,国亲两党立场三不变:国亲捍卫“中华民国”立场不变、维护台海稳定不变、反对“台独公投”立场不变。 又讯 台“行政院”版“公投法”有关“防御性公投”的条文,昨日傍晚在“立法院”以106票赞成、80票反对、10票弃权获得通过。 据了解,“防御性公投”内容,是“在国家有遭受外力威胁之虞时,就国家安全事项进行公投”。(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