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等项目列入我省立法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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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0:25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获悉,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15件议案,其办理情况目前均已落实。其中,有部分还被列入了我省的立法计划或是立法调研、立法修订项目中。 议案:李玉珍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福建省遗体捐献条例>的议案》(第53号) 答复: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认为,一些公民要求死后捐献遗体、角膜供医学研究使用,由于没有法律规范,这项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一定限制。因此,有必要进行立法规范。目前该立法项目已被列入我省2003年至2007年五年立法规划中了。 议案:苏寅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议案》(第74号) 答复:省人大财经委在答复中表示,该《条例》出台的时间较早,内容较偏重于管理,对如何发展劳动力市场及促进就业等,缺乏明确的规定,《条例》的修改也将以这两个方面为主。省人大常委会已将《条例》的修订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但由于促进就业涉及的面较广,省政府法治办建议先进行充分调研,再结合各方面意见进行修订。该委也建议将修改《条例》顺延到明年的立法计划中。 此外,《关于将<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列入2003年省人大立法计划的议案》(第102号),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其列入2004年立法制定项目中;《关于尽快出台<福建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也已列入了2003年至2007年五年立法规划中。 (本报记者 钟丹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