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农村低保工作“四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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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0:45 扬子晚报 | |
记者昨日从扬州市民政部门获悉,该市将根据农村目前的最新情况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在应保对象确定、保障资金筹集、保障标准提标、保障金及时兑现,做到“四到位”。保障农村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 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扬州市将原来“三级分担”制度该为“两级分担”制度。对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200元的特困家庭进行全面排查,对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和1200元的困 该市还对统一保障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广陵、维扬、开发区在保障人均1200元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江都、仪征、邗江等地将现行的年人均1000元的低保金标准提高到1200元;宝应、高邮两地也要克服困难,力争与全市的保障标准保持一致。(实习生陈锡军)(江南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