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雄市议长朱安雄贿选一审判刑三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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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9:16 东方网 | ||
东方网11月28日消息:台湾司法审判单位27日对2002年高雄市“议会议长”贿选案进行了第六次判决,被认定已潜逃的前高雄“议长”朱安雄被加重量刑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 据高雄地方司法单位介绍,朱安雄被控侵占旗下公司3500万新台币用以行贿众多“市议员”,法庭认为检查单位提出的2年6个月的求处过轻,应加重刑罚。此前,朱安雄已因在“市议员”选举中以每票500元新台币向选民行贿,被处1年10个月有期徒刑。朱安雄因未在规定时 27日,高雄地方司法单位还对牵涉高雄市议长贿选案的9名被告作出判决。截至目前,高雄市议长贿选案的40名被告中已完成33人的一审宣判,有25人被判刑。据了解,岛内大小选举中的“黑金”现象被认为是台湾社会的“毒瘤”,在朱安雄之前,已有许多政客因贿选或采取不法手段胁迫选民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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