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亲生子索要打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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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1:28 齐鲁晚报 | |
本报北京11月28日讯 父亲给儿子打工却拿不到工钱,双方反目对簿公堂。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审结该起索要劳动报酬案件,老父未提供有效证据,因此输掉这场官司。 现年68岁的李明江(系化名)因身体硬朗,于2000年起陆续给儿子李小源干了42天的打铁、补车胎等工作。2001年,李老汉又干了31天。按照每日工钱20元计算,李老汉应得报酬1460元,但李小源只支付400元。李老汉认为其中160元是工资,其余240元是自己的生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明江对于自己为李小源提供劳务的天数及李小源欠其劳务费的数额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因此对于其索要劳务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遂依法驳回李明江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