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实质再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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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3:24 重庆晨报 | |
据中新社28日电据《联合早报》的分析文章,台湾“立法院”27日通过“公投法”,国民党和亲民党成功阻止了直接的“统独公投”,对“统独公投”设定了相当高的门槛。 但是,民进党和“行政院”提议的“防御性公投”条文顺利过关,让台湾也同时拥有“以民意对抗统一”的工具。条文规定,如果台湾面对“统一”的威胁,“总统”可以发动“公投”征求人民的意见。 国亲两党在表决中封杀民进党籍“立委”蔡同荣提案的“统独公投”版本,以及民进党版的“制宪公投”;“行政院”版本赋予当局发动“咨询性公投”的权力也遭否决。这些表决结果将减低“急独”势力通过“公投法”发动“独立公投”的可能性。 国民党版本虽然对“统独公投”不设限,但却设定了相当严格的条件,包括提案人数必须是最近一次“总统大选”选举人总数的0.5%,约70万人、决定“公投议题”的认定属于“立法院”的“审议委员会”而不是台当局等。 民进党希望在适用项目中加入“制宪”的版本,也被国亲两党以多数票否决。 国亲的另一个重要胜利是阻止台当局发动“咨询性公投”,避免在“统独”问题上制造更多不稳定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