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永远不会过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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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3:33 北京青年报 | |
昨天,由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组织的第八次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评选揭晓,北京的臧广义、上海的张彪等12人荣获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中央电视台《新闻会客厅》昨晚播出特别节目《百姓英雄》,向观众讲述了这些见义勇为者的不平凡事迹,展现了他们为了他人和公众的利益勇于奉献、敢于牺牲的英雄风采。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针对见义勇为的议论,值得引起注意和警惕。比如 不提倡成年人的见义勇为,等于是把救灾、救火、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责任全部推到受过专门训练的“正规军”如军人、消防队员、警察等身上,因为由他们出面救灾、救火、打击违法犯罪,不但名正言顺,而且也应该更加有力、有效。这种理想化的思路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或者客观上受到人力、交通、通讯等条件的限制,或者主观上由于有关人员渎职、失职造成了特殊困难,局面万分紧迫,危在旦夕,这个时候,未经专门训练的一般百姓“见义勇发,不计祸福,必极其志而后已”,即便最终功败垂成于事无补,旁人怎么能忍心怀疑他们行为的必要性、指责他们“非常愚蠢”?见义勇为者事后也可能后怕,可能对“以后遇到这样的事还管不管”产生动摇,但在千钧一发的危难时刻,他根本无暇“先掂量一下可能的后果”,也不大可能“狠斗私字一闪念”,而是一咬牙一跺脚就冲上去,就足以证明他胸怀浩然正气,有大无畏的英雄品格。 社会提倡见义勇为,奖励见义勇为者,并非要鼓励所有人都争当“重赏”之下的“勇夫”(事实上也做不到),而更多的是出于对他们的牺牲的补偿,对他们的超凡脱俗的精神境界的肯定。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又说,“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有关职能部门的法定责任与义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正规军”扶危济困、除暴安良的作用,将使见义勇为者一试身手的机会越来越少。这当然是天大的好事。但是,世界上恐怕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在每时每刻每条街道每个角落都配备足够充分的武装、消防、警备资源,因此“非正规军”的见义勇为永远不会过时。尽管我们不能把见义勇为从道德义务上升到法律责任,尽管见义勇为总是少数“勇敢者的游戏”,但是社会永远也不能放弃对这些人间英雄的推崇与褒奖,更不能容许个别不愿做英雄也做不了英雄的人任意曲解英雄的意义。12 1 2 作者:潘洪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