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混乱中通过三读(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7:23 新京报 | |||
本报讯台“立法院长”王金平前日深夜宣布三读通过“公民投票法”修正案,据悉,“泛绿阵营”提出的备受关注的“修宪议题公投”表决未过关。全台性公投适用范围最后确定为“宪法修正案之复决、重大政策之创制或复决、法律之复决及立法原则的创制”,公投事项认定须经“审议委员会”,排除“行政院”公投发动权。 另三读同时通过国亲8条修正条文,由于“泛蓝阵营”修正内容多为文字删除,引发“绿营”质疑违法愤而退席。台“立法院长”王金平最后在混乱中宣布“公投法”修正通过。“行政院”对此表示不排除提复议案。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在表决后召开记者会表达遗憾,并批评“公投法”条文违“宪”,将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民进党团也指控“立法院长”王金平主持议事不公,议事人员进行“偷渡”;主张通过的“公投法”内容无效,并将追究责任。 民进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表示,“国亲粗暴‘立法’,内容违‘宪’违‘法’,过程更是荒腔走板,令人遗憾。‘立法院’通过一个无法公投的‘公投法’,包括第2、14、28条条文内容违‘宪’,民进党团将立即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民进党籍“立委”李俊毅(台南县)声称这次“立法”无效,要重新协商,重新再来处理;他批评“立法院”把“立法”过程的录像带纪录完全销毁,更不满会议主席王金平主持议事的行为完全政治化,过多考虑“大选”,没有中立性。 民进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浊水也指出,依据“立委”职权行使法第11条规定,三读会仅可针对议案内容抵触、“宪法”抵触、与其他法律抵触时进行修正,但这次三读会处理的内容有些根本是“偷渡”。 (钟欣)(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