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邹文浩龚宣记者朱海兵2003-11-29 本报杭州11月28日讯(通讯员邹文浩龚宣记者朱海兵)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全省性和区域性集中打击行动,特别是10月份以来,组织开展的“百日破案会战”和“打击街面犯罪集中行动”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今天,省公安厅和11个市公安机关同时向社会通报了全省及各地打击街面犯罪情况。
据统计,前10个月,全省共破获街面犯罪案件2.3万起,摧毁街面犯罪团伙805个5923人,抓获犯罪嫌疑人17 785名。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指出,今年以来,我省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但当前诱发刑事犯罪的客观因素大量存在,刑事犯罪此消彼长的特点日益明显,新的犯罪热点不断出现。特别是今年下半年以来,我省发生在街面的抢劫、抢夺、诈骗、扒窃、盗窃机动车等各类街面刑事案件,与去年同比上升幅度较大。其中城市发案更为突出,有的地方已超过入室侵财案件数,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广大群众日益关注。
岁末年初,历来是刑事犯罪特别是侵财犯罪的高发时期。为最大限度地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尤其是街面犯罪活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组织开展好打击街面犯罪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街面犯罪。
同时,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密防范管理措施,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压缩犯罪分子活动空间。对发案突出的重点县市区,将建立起打击街面犯罪的专门机构,落实专门力量,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区域集中打击行动。此外,还将定期向社会通报街面犯罪的规律、特点,提示防范,增强广大民众的自防能力,呼吁和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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