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首现“人体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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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9:07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昨日,记者路过泉州市丰泽广场时,发现一个女工手持售楼广告牌,从丰泽街往九一路方向行走,引来不少市民驻足观看。 据了解,泉州某广场本月30日现房开盘,为了聚集人气,该房地产开发商想出了让女工扛广告牌上街的点子。据该女工介绍,她姓曾,以前在工厂里上班,昨日她以临时工的身份受雇该开发商。上午10时许出来,下午4时就可以“下班”,中午还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据泉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林科长介绍,“人体广告”以往泉州还没出现过。目前,我国相关法规也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此类广告存在“合法性”有待进一步确认。林科长说,不管任何形式的广告,发布前都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