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事端 两案犯被分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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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9:13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李京华)28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事端的两名案犯作出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张理积有期徒刑6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叶国强有期徒刑2年。 今年43岁的叶国强是北京市宣武区无业人员,曾因流氓、偷窃被强制劳动,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先后3次被治安警告。今年5月至9月间,叶国强因拆迁安置所提无理要求未被采纳,先后到北京市政府、天安门等地静坐、滋事数十次,经有关部门对其多次批评教育仍无效。为制造事端,叶国强又于10月1日10时许,从天安门金水桥西北角处跳入金水河,造成众多群众围观,致使该地区秩序严重混乱。叶国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