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村民围堵高速路 煽动者被判4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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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9:15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我市首起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在同安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本报讯 (记者 樊亮轩 通讯员陈庆益金铃)因村财管理纠纷,同安区洪塘镇龙东村的纪某没有运用任何有效的法律手段,而是采用暴力对抗方式——煽动数十名村民围堵高速路达1小时25分,造成恶劣影响而受到法律的制裁。日前,我市首起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在同安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纪某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年4月初,被告人纪某因怀疑村财管理有问题,就召集本村新当选的4名村民小组长到镇政府反映本村村财存在的问题。5月13日,纪某在镇政府尚未作出答复的情况下,即通知本村多名村民小组长,让他们通知本组村民于5月15日上午到本村小学后面集合。 5月15日8时50分,数十名村民在纪某的召集下经福厦高速公路龙东服务区进入高速公路厦门往福州的车道,禁止过往车辆通行。而后不断有村民加入堵车行列,被告人纪某也在堵车人群中。 当警察和镇政府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对村民们进行劝离时,纪某却拒绝了。 之后,市主要领导赶到现场劝说,被告人纪某才应市领导的要求用高音喇叭喊话:“市领导会给我们处理,大家先离开现场。”10时15分,被围堵长达1小时25分的福厦高速公路才恢复通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纪某聚众堵塞交通,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高速公路未能通车时间长,社会影响极坏,情节严重,被告人纪某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