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酝酿出台“绿化管理条例” 城市管理走出“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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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9:41 沈阳晚报 | |
关注点 大东区委书记季建中: 能否由人大立法,使路边的行道树成为沿街商家除“门前三包”以外的“第四包”? 沈阳市城建局副局长于沈光: 目前,沈阳市正在酝酿《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对于行道树的养护也将明确责任。 本报讯(记者郭宏颖)能否由人大立法,使路边的行道树成为沿街商家除“门前三包”以外的“第四包”?11月28日,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分组讨论中,大东区委书记季建中提出这一建议。 近两年,沈阳市沿街大量栽植行道树,这些树木在美化城市的同时,也因影响了少数人的利益而惨遭残害。季建中建议由人大立法,使沿路商家承担养护门前行道树的责任。 针对这一想法,市城建局副局长于沈光透露,目前,沈阳市正在酝酿《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对于行道树的养护也将明确责任。目前关于由商家养护门前行道树存在一定争议,有观点认为,随着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企业已经通过纳税完成了其应承担城市建设义务,那么其是否还应承担其它责任,例如养护门前的行道树等。 同样,尽管目前沈阳市仍然实行“门前三包”,但有人认为,这是沿袭计划经济体制,给企业强加了额外的任务,且许多单位“门前三包”已经流于形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