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意见近日公布学校可邀请家长考核教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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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9:53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成因)近日公布的《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广受关注的“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聘任)制”,除此之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还有新内容,比如家长与社区代表可参与学校评价和教师考核,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到贫困山区教学等。 学校可公开招聘教师 对于哪些机构能认定教师资格、实施教师招聘,《意见》指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有条件的学校经批准可在学校编制总数和教职工岗位设置数内自主聘用(聘任)教职工,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异地招聘的教职工,学校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之前,应当按照现行规定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聘期考核结果是教师“分配、奖惩和续聘的重要依据”,《意见》指出,学校要对被聘教师进行公开、客观、全面的工作考核,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社区代表以及学生家长参与学校评价和教师考核等工作。 引导超编教师到贫困地区任教 对于如何调整优化教师队伍,《意见》指出,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善山区和边远地区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解决贫困地区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坚决清退不合格教师,逐步辞退代课教师;引导超编学校教师调整充实到贫困地区学校任教;吸收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中小学任教;实行城镇与农村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特别是要通过以上措施解决当前高中教师缺乏、英语和计算机等学科教师短缺、农村和山区优秀教师缺少等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