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严重关切“公投立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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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9:53 南方都市报 | |||
国台办严重关切“公投立法” 据新华社电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昨日凌晨通过了所谓“公民投票法”。该“公投法”否决了有关针对所谓“国旗、国号、国歌、领土变更、主权”等事项进行“公投”及“制宪公投”的内容,但某些条文也为“台独”分子进行分裂国家活动留下了隐患。 纷纷扰扰几个月的“公投法”争战表明,“台独”势力的目标是“公投台独”,但台湾民众在意的是民生、经济的发展和两岸关系的稳定,“台独”不得人心。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昨日在回答记者有关询问时表示,我们严重关切台湾地区“公投立法”的有关情况,正在密切关注这一事态的发展。我们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我们坚决反对任何人借“公投立法”进行“台独”分裂活动。任何人试图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是我们绝对不能容忍的。人民日报署名文章:开罗宣言的法律效力不容否定 本报讯《人民日报》昨日发表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饶戈平的署名文章指出:历史表明,三国首脑当年发布的《开罗宣言》,已成为日后半个多世纪里国际社会解决台湾问题的一份权威性法律文件。台湾岛内某些政治势力的代表人物置基本事实和国际法于不顾,鼓吹什么“两国论”、“一边一国论”、“台湾独立论”等等。殊不知,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一项历史性法律文件,决不会因个别人的攻击而受贬损,反而只能彰显出攻击者违抗法律的险恶用心。 今天,《人民日报》又发表了外交学院国际法教授刘文宗的署名文章指出,《开罗宣言》发表后从来就为三国所确认,无论就形式或内容而言都具有广义的国际条约的性质。当前,台湾岛上某些人竟然胡说“《开罗宣言》无效”,它只是“几个军事人员”发表的所谓“新闻公报”,“未经三国元首签署”。这完全是别有用心的欺人之谈。光明日报署名文章:篡改历史必将受到历史的惩罚 本报讯《光明日报》昨日发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于沛的署名文章,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台湾属于中国”这一事实,通过《开罗宣言》在国际社会再次得到重申,尽管世界各国对华态度不一,但对此从来没有提出过异议。今天,陈水扁之流,却公然篡改历史,放肆地进行“台湾独立”活动,这种置历史事实于不顾的“玩火”行径,必将受到历史的惩罚。 今天,《光明日报》又发表了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博士陈须隆的署名文章,文章回顾60年前的开罗会议,重温《开罗宣言》产生与面世的过程,指出《中国对日宣战布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这四个文件组成了环环相扣的国际法律链条,明确无误地确认了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 台湾各方动态 台湾“行政院”“院长”游锡疤:不排除提出“复议” 对于台湾“立法院”通过国亲两党(国民党与亲民党)为主的“公投法”版本,台湾“行政院”发言人召开记者会表示“痛心疾首”。“行政院”“院长”游锡疤昨日声称,“行政院”不排除提出“复议”,要求重新表决。 国民党主席连战:下一步进行“公投入宪” 国民党主席连战在“公投”完成三读立法后,特别发表谈话。连战称,下一步,国亲联盟要全力推动公投入宪,让“中华民国宪法”体制透过“公投修宪”展现民意。连战对民进党“政府”坚持的“防御性公投”表示尊重,但他同时表示,民进党对自己的主张必须承担责任。 台湾“立法院”“院长”王金平:提“复议”应等定案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三读通过“公民投票法”,引发民进党党团质疑立法过程,台湾“立法院”“院长”王金平昨天称过程的确有不对的地方,但是三读时已经把瑕疵进行补正,所以过程没有重大瑕疵。对于“行政院”将提“复议”案,他认为,“立法院”还有提“复议”的空间,要提“复议”案应等“立法院”定案再说。图: 昨日凌晨,台湾地区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敲槌通过所谓“公民投票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