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商出台新规定企业注册资本可分期缴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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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9:55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宏鹏通讯员张海滨梁松柏杨小玲)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一陈姓老板向泉州市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资本分期缴付获得核准,首期仅出资20万元就如愿申请注册了一家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公司,成为该市允许企业申请登记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第一个受益者。 据悉,泉州市工商部门为扶持企业发展,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出台允许中小企业在申 该规定的出台大大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受到企业界人士的欢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