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失地农民出路在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0:17 西安日报 | |
记者 肖持刚 实习生 雷凌 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使处在城郊接合部的许多农民逐步失去了土地。征用土地以及城中村改造使农民的经济利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触动,而由此引发的各种矛盾也一时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和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妥善处理城市发展与农民利益关系,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一大课题。 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济政策,使广大农民焕发出空前的发展热情。我市许多地处城郊接合部的村民充分利用城市发展带来的地域优势,依靠个体经营发展城郊农业和第三产业,使自己迅速富裕起来。但这一切均建立在家庭土地承包这个基础之上的,一旦没了地,农民的既得利益肯定会受到影响。而且让失地农民更为担心的是,虽然在征地后农民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却使原来的资本变为了现金,而现金的增值和保值作用远远没有原来处在不断保值和增值状态的经济资源让农民心中踏实。在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原依赖地域优势而不断发展的农村个体经济在农民失地以后便显得十分脆弱了。 那么,如何既有利于城市发展,又能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呢?一些发达地区的经验值得借鉴。据了解,上海、南京、宁波等地在对农民征地和进行城中村改造中,努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并使集体经济转变为股份制经济,让村民变为股民,使资金变为资本,把农民今后的经济发展基础建立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之上,使农民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有了生产力保障。在征地中,这些城市,为农村股份经济的发展留下一定的空间,并采取土地储备,采取先行付给一定比例预征地款的方法,为农村股份经济的发展输血,使其尽快具有造血功能,使农民的经济利益融于现代城市经济发展主流之中,让他们和城里人一起共享现代经济发展带来的物质成果。 从农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出发,充分考虑失地农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补偿资金资本化,使他们能够搭上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时代列车一同前行的先进地区的思路和做法,对我市城中村改造和失地农民的稳定、发展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