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言国际法效力毋庸置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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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0:21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光明日报》29日将发表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博士陈须隆的署名文章,题为《〈开罗宣言〉的历史真相与国际法效力———纪念〈开罗宣言〉发表60周年兼驳〈开罗宣言〉无效论》。 针对“台独”分子说什么《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都是没有正式法律效力的战时宣传文件,“《开罗宣言》和台湾、满洲问题有关者虽有讨论但并未有协议”等等荒诞不 中美首脑晤谈后,由美方起草的《开罗宣言》草稿于26日交中、英、美三方官员讨论。在就《开罗宣言》草案讨论中,中英代表进行了颇为激烈的争论。英国代表贾德干说,宣言草案中对日本占领的其他地区都提“应予剥夺”,惟独满洲、台湾和澎湖写明应“归还中华民国”。他建议,为求一致,将满洲、台湾和澎湖也改成“必须由日本放弃”。中国代表王宠惠反驳道,外国人对于满洲、台、澎,带有各种各样的言论和主张,英国代表想必时有所闻,如果《开罗宣言》不明确宣布这些土地归还中国,而使用含糊的措词,那么,联合国家共同作战和反侵略的目标,就得不到明确的体现。《开罗宣言》也将丧失其价值。结果,英方未能就宣言草案这一实质问题进行修改。 1943年12月1日,《开罗宣言》在重庆、华盛顿、伦敦三地同时发表。《开罗宣言》在反法西斯战争的历史背景下,以中、美、英三国首脑会谈精神为基础,由美方代表草拟,经中、美、英三方代表认真讨论(中国代表据理力争),三国首脑同意,并征得斯大林的完全肯定,实际上以国际协定的形式公布于世,表达了同盟国打击并惩罚侵略者、维护国际正义的共同政治意愿。其合理性、严肃性、正义性和有效性毋庸置疑。 文章指出,《对日宣战布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本《无条件投降书》这四个文件组成了环环相扣的国际法律链条,明确无误地确认了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保证了台湾回归中国的国际协议具有无可否认的有效性。 文章指出,今天无论“台独”分子如何寻找否定《开罗宣言》明确宣布台湾回归中国这一铁证如山的历史事实的“理由”,都必然是枉费心机,因为任何人都无法改变历史的真实。如果他一意孤行,执迷不悟,只会为历史所唾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