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保险公司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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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0:32 南方都市报 | |
医疗事故保险公司埋单 相关办法在深圳国有医疗机构逐步全面实施,出事故医务人员将全部曝光 本报讯(记者郑丽虹)酝酿已久的《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管理办法》终于问世了!昨日,深圳市卫生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正式签订合作协议,这一办法即 国有医疗机构必须参保 这份将以政府条例形式颁布的《管理办法》规定,在本市注册执业的合法医疗机构和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从事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可参加医疗执业风险保险。深圳市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其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从事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则必须参加此保险。参保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发生医疗差错、医疗意外等医疗事故争议所产生的医疗机构赔偿,均属此项保险的理赔范围,由保险公司向病人或者病人家属支付一次性赔偿费用。 记者了解到,此项保险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医疗机构固定保费,其保费标准按医院工作量和医院分级管理等级共确定为10个风险等级,业务量越大风险越大保费也越高,固定保费缴给保险公司后不再返还,但医疗机构在保险年度内未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意外和医疗差错等赔偿的,保险公司将给予医疗机构适当奖励;另一部分是医务人员个人风险储金,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个人按8:2的比例每月缴纳。风险储金标准规定也分为10个风险等级,与职称、职务系数及所在医院的风险系数挂钩,医务人员在执业期间未造成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赔偿或赔偿后其个人风险储金仍有积累的,在其退休或有正当理由离开投保医疗机构时,或者因故不能继续从事医疗业务工作时,保险公司凭投保医疗机构证明,一次性将其个人风险储金的积累额,包括医疗机构缴纳的个人风险储金部分,不计利息返还给医务人员本人。 无事故医务人员返还储金 “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将有4个方面的重大意义,并将取得医、患、保险公司三赢的局面。”市卫生局局长周俊安昨日表示,首先它将有利于提高医疗质量,“今后出现医疗事故的医护人员都要统统曝光,因为保险公司不会无根无据赔偿。”其次,因为医疗质量提高了,患者安全也有了进一步保障。再则医务人员也将受益,“以前一辈子不出事故得不到一分钱奖励,有些人总出事故也没受到任何惩罚,现在这个办法和他的经济利益挂钩了,赔的钱当中也有他个人的一份,不出事故少出事故的医务人员则可以获得高额储金的返还。”周俊安认为对医院也将十分有利,“以前医务科是救火队,要出面调解医疗事故,院长也总被此类事困扰,以后就可以让保险公司介入赔偿,自己把精力更多投入到医疗业务中。” 人保深圳分公司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此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具有深圳地方特色的医疗责任保险的开办进入了实施阶段,它与传统的医疗责任保险相比有很大不同,除了具有传统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赔偿责任的保险保障功能外,还引入了带有激励机制的个人风险储金,将保险赔偿责任与医务人员个人利益紧密挂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