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匪徒奸淫掳掠作案25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0:32 南方都市报 | |
17匪徒奸淫掳掠作案25起 该犯罪团伙最小成员仅17岁,5名主犯一审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 本报讯(记者傅剑锋 宋彪 通讯员孔献之)大肆抢劫、强奸、盗窃的许海波17人犯罪团伙成员,昨日终于在法院的宣判席前低下了头。市中院对这起恶性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抢劫近百万元财物 从去年到今年3月,他们携带枪支、刀具、铁锤等凶器,驾驶车辆在宝安等地大肆作案25起,抢劫近百万元财物。 去年2月25日凌晨4时许,在宝安区税务局门前路段,该团伙成员张风华、路坤学等人开面包车将驾驶摩托车的被害人阿娟(化名)撞倒,然后将她绑架上车,用刀威胁其不许叫喊,并将阿娟的摩托车和内有价值2000余元的财物和银行卡的提包抢走。在路上,路坤学等人用胶纸封住阿娟的嘴、眼,并绑住其手脚,又将其脖子上的白金项链抢走。后几人将阿娟挟持到西乡铁岗水库附近的石棉瓦棚房内,殴打阿娟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因操作不当取不到钱,他们又逼问阿娟的家庭住址、现金财物存放情况,然后张风华派路坤学等来到阿娟的住处搜劫到2500元现金和存折,并持阿娟的身份证到银行取款3万余元。在禁锢阿娟期间,张风华等还对阿娟实施了轮奸。 17岁罪犯被判无期 主犯许海波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承认了其抢劫行为,但否认了强奸罪行。由于证据确凿,法院认为其强奸罪名成立。但鉴于其在归案后协助警方抓获其他4名同伙,有立功表现,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以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邓艳辉、张建立被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蒋代银因犯罪时仅17岁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和他一起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还有路坤学。 此外,张爱国、钟进涛、李俊等11人分别被法院一审以抢劫、强奸、盗窃、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7到19年,并处罚金数万元。为他们销赃的林金山则被法院以收购赃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