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说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0:32 南方都市报 | |
由于无证驾驶、致人死亡,曾建荣现已被龙岗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昨日,市民纷纷致电本报,表示对此事件的关注。 肇事司机罪不致死 徐先生:看了关于刘鑫的报道后,我心里特别难受。但作为法制社会,对曾建荣应该 杀人偿命千古不变 刘先生:遇到交警查车,他竟加速连冲三关,而且明知撞了人仍不停车,你能说他不是故意的吗?他明明知道当时撞人可能导致别人的死亡,我认为这绝对是一种故意杀人行为。杀人偿命,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 深圳执法环境应改善 胡小姐:现在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报道这件事情,才20岁的司机成了一个罪人。我想悲剧其实是可以避免的。3年了,他无证驾驶3年了。如果交警能早一天查处他,如果没有单位聘用他,他怎么可能开车撞倒我们无辜的交警。 柳先生:我也是一名交警。我认为刘鑫惨剧的发生绝非偶然。现在深圳的执法环境不太好,我们遭遇暴力抗法已经习以为常了。怎么来保护我们的执法人员,可能是现在急需研究的问题。 本报记者 唐洁 朱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