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数名杀人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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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2:14 南方日报 | |
猥亵遭拒勒死少女 湛江数名杀人犯被判死刑 本报讯昨天上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赤坎区和吴川市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一批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其中对郑超文、劳骏等数名故意杀人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 郑超文是湛江市霞山区人,现年34岁。2000年6月,被害人徐某华请郑超文帮忙购买一辆小汽车,郑竟产生杀害徐某华抢其购车款的恶念。郑超文便指使郑伟兴、郑吴生(另案处理)准备作案工具并挖好埋尸坑等。同年7月21日下午,郑超文纠集郑伟兴、郑吴生在湛江市某宾馆伺机作案。当徐某华被诱骗到宾馆后,三人用铁线勒颈、捂口鼻的方法将徐某华杀害,然后将他的尸体掩埋,并抢走徐某华20万元。 故意杀人罪犯劳骏,湛江市赤坎区人,现年36岁。2001年12月26日晚8时许,劳骏驾驶摩托车窜到赤坎区和平路某宿舍楼梯时,与下自修课返家的女学生陈某某(13岁)相遇。劳骏顿起歹念,一手搂住陈的颈部,一手抓陈的胸部,对陈进行猥亵,遭到陈某某反抗后,便用钢丝绳将陈勒死。 蔡日锦 谭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