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田因违纪被罢免辽宁副省长省人大代表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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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7:0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沈阳十一月二十九日电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克田因受贿、收受礼金,已构成严重违纪,在本周内先后被罢免辽宁省副省长职务和辽宁省人大代表职务。今天,此间主要官方媒体刊登了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此发出的第八号《公告》。 刘克田是河北省宁河县人,男,汉族,一九五一年一月生于沈阳。先后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和辽宁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分获经济学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从一 于本周二举行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免去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辽宁省人民政府提请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免职议案称,刘克田因受贿、收受礼金,已构成严重违纪。 本周三,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依法罢免了刘克田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向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了《关于罢免刘克田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 本周四下午举行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刘克田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本周五,辽宁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发布第八号《公告》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刘克田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