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罪犯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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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0:30 重庆商报 | |
据新华社11月28日电28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事端的两名案犯作出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张理积有期徒刑6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叶国强有期徒刑2年。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9月至10月初,49岁的福建省无业人员张理积在福建家中自制了大量传单并购买了一辆别克牌赛欧轿车、150余枚“二踢脚”爆竹、3100多个双喜牌鞭炮、两捆欢乐牌25响礼花和40公升汽油等作案工具,于10月4日驾驶轿车,携带作案工具到达北京,8日8时许驾车行驶到天安门广场金水桥前由东向西的机动车道上,向车外抛撒传单,并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