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中美卫星贸易五年磨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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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0:46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李明伟、郭莉、徐继业 上海、北京报道 11月23日上午11时30分,南太平洋国际海域,原本应该有一枚火箭腾空而起,将一颗拥有54个转发器的“大卫星”送入东经138度的静止轨道上。 这颗命名为“亚太五号”的大卫星,购买方是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1045.HK,下称“亚太卫星”),54个转发器如能正常投入使用,一年回报可达数亿元人民币。 但是,现在这颗卫星正安静地躺在美国西海岸的一个仓库里,它可能的发射期,被推迟到了2004年4月28日。 这已经是第三次延误,即使明年4月能正常发射,已经距原初预定的2003年3月过去了一年多。“一个公平的项目却遭到不公平的待遇。”亚太卫星公司副总裁卢建恒说。 3天后,相同的故事再次发生。由于美方迟迟不发卫星发射许可证,导致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下称“卫通公司”)向劳拉公司订购的“中星八号”卫星连拖5年不得兑现,直接和间接损失达到“几十亿元”。 卫通公司认为:“美国政府不发放卫星出口许可证这种限制完全没有道理,不但妨碍了两国商业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而且也极大地伤害了两国人民的感情。” 对于两起延误事件,劳拉公司北京办事处以权限为由不作任何评论。11月27日前后,记者多次致电劳拉公司美国总部,因正逢“感恩节”假期没有人回应。 “亚太五号”三次延误 作为亚太通信公司法律事务的主要负责人,卢建恒几乎全程参与了与劳拉公司方面的协商合作过程,他清楚地记得2001年1月8日有关三方签订合同时的喜悦与憧憬,但是现在亚太卫星公司只剩下“无可奈何”。 按照当时合同,劳拉卫星公司下属劳拉空间系统公司将为亚太卫星公司下属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设计、制造、测试及付运亚太五号卫星,借以取代亚太公司首枚将于2004年中届满的亚太1号卫星,劳拉公司负责取得所需的所有出口许可证,并于2003年1月将亚太五号卫星付运至中国的发射基地西昌。合同第三方是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将于2003年2月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发射该亚太五号卫星。 整个亚太五号卫星项目总成本约达2.3亿美元,时任总裁何克让先生明确表示,希望借这个项目加快公司对外电讯服务的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强公司在亚太区内主要卫星通讯频道供货商的领导地位。 但是合同签署之日也是磨难开始之时。三方原本约定,劳拉公司必须在2001年6月拿到美国政府颁发的出口许可证,但是劳拉公司没有拿到,有关期限被迫延迟到2001年底,一年过后,许可证依然难产,期限不得不再次推后到2002年9月。 所谓出口证,按照美国政府有关规定,类似卫星等高科技产品的出口,必须向商务部、国防部等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出口许可证,价值超过5000万美元的,还必须经过“国会通报期”这一关,而且还要经过美国总统特别豁免批准。 2002年中,劳拉公司建议亚太卫星公司把卫星的发射方改为西方火箭公司,以回避出口证限制,据称这个建议直接来源于美国政府下属有关部门。 亚太卫星公司同意了这个建议,双方同意选用西方火箭公司,劳拉公司必须参与亚太五号项目一半所有权,以作为补偿。 一年很快过去,2003年8月,劳拉公司依然没有取得出口许可证,发射时间不得不再次改动,推后到了11月23日。 转机在10月份出现,劳拉公司终于完成有关部门的审核,于10月23日向国会提出通报,进入为期一个月的国会通报期,在此期间国会没有提出异议。但是出通报期时已经是11月22日,亚太卫星公司第三次接受劳拉公司和海上发射公司的建议,将发射时间推后到明年4月28日,劳拉公司也在合同方面作了相应让步。 但是截至记者发稿为止,劳拉公司依然还没有取得出口许可证。“通过了国会通报期,理论上就应该没有问题了,如果顺利,下个星期应该可能拿到出口许可证。”卢建恒这一次稍微有了点信心。 “中星八号”搁浅5年 在亚太卫星公司北京办事处中国业务部技术经理白明的眼里,“亚太五号卫星还好点,中星八号就更惨了,放在库里就出不来了。”中星八号一搁就是5年,至今还没有一个说法,它的供应商同样是美国劳拉公司。 卫通公司一位高级工程师回忆,1997年招标时可真是竞争激烈,光美国就有3家卫星公司前来竞标,包括劳拉公司、洛克西德·马丁公司和休斯公司,最后卫通公司选中了劳拉公司。1997年3月,卫通公司下属中国通信广播卫星公司(下称“中广卫”)和劳拉公司签订购买中星八号卫星的合同,中方按照卫星界国际通行里程碑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总计约1.2亿美元。 合同规定,卫星由劳拉公司制造,由中国长城公司使用长征火箭发射,劳拉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卫星应该在1998年12月空中轨道交付。这颗拥有52个转发器、可用于国家公众卫星通信、边远地区通信和广播电视节目转播的“大卫星”对中广卫意义重大。但是,美国政府一直不肯发放使用中国长征火箭发射中星八号卫星的发射许可证。 中方公司多次与劳拉公司谈判,但一直处于僵局。2002年6月后,中广卫迫于无奈开始就终止合同及赔偿问题与劳拉公司展开多次谈判,由于双方一直尚存分歧,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转眼5年过去。最近,温家宝总理接受美国记者采访和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访美时,分别提到了中星八号项目,敦促美国政府解除各种针对中国的不合理限制措施。 损失清单 两颗卫星的延误和搁浅,留给两家企业的是无法回避的巨大损失。 卫通公司总经理张海南表示:“我们本身就付了1.3亿美元,大致差不多要11个亿(人民币),如果加上我们卫星转换器出租的损失,那我想应该是有几十亿的损失。” 据鑫诺卫星公司市场部一位人士测算,从1998年至2003年的5年中,扣除出租率和租价下降因素,中广卫可得收入至少可以超过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0余亿元。 亚太卫星公司同样在承受亚太五号延误带来的各种损失。按照2001年时的最初协议,新加坡电信公司将租赁亚太五号15个C频段转发器,租赁期长达卫星的工作寿命13年。但是由于发射期一再延误,亚太五号一直未能投入使用,新加坡电信公司改为只租赁6个转发器。 “我们最大的困扰是如何去面对客户的担心,由于亚太五号是一颗替代星,他们担心交接会有问题,或者无法按时正常使用。”卢建恒知道,这种担心如果处理不好,将直接面临客户的流失。而根据亚太卫星公司今年9月公布的数据,亚太五号拟替代的亚太1号上半年出租率已经下降到了47.1%。 另外,当时雄心万丈的亚太卫星公司,已经于建好了面积约5万平方尺的全新卫星测控中心,借以为亚太五号提供遥测、追踪和指挥等服务,另外还建了12.5万平方尺的电讯港等,“由于亚太五号的延误,这些设施也将延误使用一年多”。 转向法国 亚太卫星公司和卫通公司都知道,出口许可证问题只是表面现象,两颗卫星受阻的根本原因,是美国政府对中国在高科技产品方面的贸易限制。在1999年5月25日抛出的“考克斯报告”的压力下,美国政府将卫星许可证的发放权由商务部转到了国务院,从事实上将商用卫星重新列到了美国最敏感军事装备的清单上。这也被相关领域认为是1994年克林顿宣布放宽对华技术出口政策以来的一次大倒退。 事实上,这个限制也直接损害了许多美国相关企业的利益,因此被诟病为“是美国对自己的出口商品设置壁垒”。 卢建恒分析:“美国限制亚太五号的出口,实际上影响的是厂家的竞争力,亚太五号我们经历了这么多磨难,亚太6号卫星我们就作出了另外的选择。”亚太卫星公司此前购买的亚太1号、亚太1A、亚太2R、亚太五号一共4颗卫星,全部都是来自美国的卫星制造商(分别来自波音公司和劳拉公司),但是最近购买的亚太6号卫星,是来自法国的阿尔卡特公司,卢建恒表示:“法国方面已经答应无条件发放出口许可证,由中国长征火箭发射,使我们安心了。”中广卫一位高级工程师持同样观点:“我们自中星八号后再也没有向美国买过卫星。”国内另一家鑫诺卫星公司新买的鑫诺2号卫星,也没有考虑美国,而是具有自主生产能力的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据一位业内专家的估算,今后5年内,如果美国充分利用中国的发射能力,可以为美国航天工业产生80亿美元的收益和1.6万个就业机会。 声明:新浪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