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法院为法官定“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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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1:08 齐鲁晚报 | |
本报东营11月29日讯(通讯员 解旭明 张怀刚 记者 徐波) 不准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金银首饰,不准浓妆艳抹或染指甲、染怪发,不得乘坐当事人的车辆回家或办私事……近日东营市东营区法院发布了红头文件,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都被列入到红头文件中,作为法官审判时的行为规范。 该文件共有23条,详细规定了东营区法院法官在开庭审判、调处纠纷、执行案件、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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