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套内面积卖房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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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1:08 齐鲁晚报 | |
本报北京11月29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从12月1日开始,北京的房屋买卖形式将发生根本变化,12月1日以后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初始预售的住宅项目,将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出台。细则规定,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北京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将不得进行预售登记。也就是说,从下周开始,新住宅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按套内面积售房,否则就是不合法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