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宗有境外背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昨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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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1:36 新京报 | |
首犯被判42年决定执行20年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曾以广州首宗有境外黑社会背景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而轰动一时的被告人麦国庆等22人分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2项罪名一案,昨日上午在广州中院第一法庭一审宣判,本案中没有判处死刑的罪犯,刑期最高的罪犯邹志好被判处42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20年。 由于该案被告人数多、罪名多、犯罪事实多,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就花了2个多小时,判决书长达92页。 法庭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本案为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即以澳门黑社会组织成员陈志雄、陈勃生为组织、领导者,麦国庆等人为积极参加者,陈伟儿等人为基本固定的骨干成员,并通过麦国庆等人的发展,使澳门黑社会组织的势力在内地渗透、延伸,形成了组织结构层次清晰、人数较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在内地以追收高利贷为主要活动的带境外黑社会背景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非作恶,在短时间内获取了巨额的非法利益,严重破坏广州市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广州中院认为,被告人麦国庆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其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中被告人麦国庆、李德亮、陈伟儿属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邹志好参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结伙入户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非法买卖军用枪支、子弹,其行为又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在共同伤害中是从犯,对其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从轻处罚。庭审直击22被告皆称“没意见” 宣判结束后,审判长问被告人对判决的意见时,二十二个被告人无一例外地回答“没意见”,其中麦国庆、李德亮、李德恩更是直截了当地称“不上诉”。 休庭后,家属挂在脸上的更多的是笑意。麦国庆的辩护律师顾浩巍表示,麦国庆以及家属在案件刚出来时,他们以为是罪大恶极必定处以极刑,如今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感觉很满意,故根本不考虑上诉。 顾浩巍还认为,判决结果比较公正。他举了个例子,如在认定麦国庆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时,还认定其主动交待枪支、弹药去向,故作出从轻处罚,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法院审理的认真细致,并注意保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黄志彬辩护律师梁学兵称,公诉机关有几项指控,包括洛溪新城抢劫、林长华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与者等,法院因为证据不足或不符合犯罪构成,最后不予认定,这些都充分体现了重证据、轻口供和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刑法原则,体现了司法公正。本报记者吴秀云(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