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副省长刘克田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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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1:48 新京报 | |
本报讯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克田因受贿、收受礼金,已构成严重违纪,在11月25日至28日先后被罢免辽宁省副省长职务和辽宁省人大代表资格。 于11月25日举行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免去其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辽宁省人民政府提请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免职议案称,刘克田因受贿、收受礼金,已构成严重违纪。 26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依法罢免刘克田辽宁省第十届人大代表资格,并向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有关报告。 27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刘克田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发布第八号《公告》宣布,根据有关规定,刘克田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钟欣)(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