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顶摆“炸弹”对峙数十法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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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7:20 华商晨报 | |||
新闻提示 昨日上午,沈阳市于洪区北陵乡下坎子村一家3人为维护在法律上不属于自己的7间平房,将液化气罐和汽油置于房顶,手持打火机与法警对峙,致使强拆工作暂时停止,现一当事人已被司法拘留。 晨报讯 (记者 冯勇)房上,两男一女,汽油、液化气罐摆在他们身旁。房下,几十名法警“严阵以待”。 寒风中,房上与房下的人对峙着。任何一方都不敢贸然打破这种僵局。 “谁也别过来!谁过来我就点了!”房顶上一个男人狂喊着,拿打火机的手有些发抖…… 惊险时刻 “炸弹”威胁法警一小时 这一幕,发生在昨日上午9时,沈阳市于洪区北陵乡下坎子村“红田美林居”拆迁工地内。 房上的“主角”是44岁的张亮(音),法院强制执行对象之一;房下的人是于洪区法院执行庭的几十名法警。 同样在房上的还有张亮的妻子和弟弟,分别“据守”着院子里的另外两间房子。他们拼死力保的是自家院子里的7间平房,而这房子在法律上不属于他们。 法警在张家400多平方米的小院周围拉起了警戒线。 警戒线内的小院院门紧锁,房下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有可能让房上人做出意想不到的过激行为。 汽油加上液化气罐———爆炸的后果谁都清楚。 法警们带来的铲车显然触动了房上人敏感的神经,白色油桶被打开了盖子。 “别乱来!有事坐下来谈!”法院一位姓彭的工作人员看到情势不妙大声喊道。经过双方协调,张亮的弟弟下了房顶打开院门,3名法警进入张家屋内。 5分钟……10分钟……15分钟,房上的人和房下的人都有些焦急。半个小时后,张亮的弟弟被3名法警带出了小院,随后他因为妨碍法院执行公务被司法拘留。 房顶上,张亮的态度依旧强硬,“谁动一下我就和他同归于尽。” 上午10时,出于安全考虑,负责强制执行任务的法警只得撤离。 法警撤离约15分钟后,张亮和妻子才先后从房上下来,但液化气罐和汽油却留在了房顶上,张亮称是为了“接着用”。 事件缘由 房屋未按规定无条件拆迁 “我们现在谁也不相信,谁也别想动我家的房子!”情绪激动的张亮对记者说。他固执地认为自己家从1992年就开始居住的房子“就是自己的”。 对于这块地的拆迁,沈阳市房产局已根据市府有关规定作出了房屋拆迁裁决书,裁定将对这里不具备房证、本地户口、长期居住两年以上三个条件的8户居民施行无条件拆迁,对于裁决书有异议者可以在三个月内到于洪区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三个月过去了,没有一户居民申请撤销裁定。现在,房屋拆迁裁决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但拆迁户仍迟迟不搬,无奈之下沈阳市房产局向于洪区法院申请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洪区法院责令8户居民11月24日前搬出拆迁工地,逾期不迁者依法强制执行。 在多次与居民协商未果后,昨日,于洪区法院对这里施行强制执行。当拆迁进行到张亮家时,本文开头的一幕发生了。 “三个月的时间,为什么没有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记者问张亮。 “我们不懂法,拆迁单位红田公司又答应会给我们适当的补偿。”张亮说。 在红田公司,一位自称总经理助理的男子接待了记者,他表示当天的事情纯属政府行为,与公司不发生关系。作为拆迁单位,他们只是负责接待了于洪区法院的工作人员。 对于答应给居民的一些补偿,这位助理说裁决本身是无条件拆迁,只是为了使拆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补偿仅仅是出于公司的一种自愿行为。现在居民对补偿条件不满意,他们也不愿再作出让步。 律师说法 居民不应实施过激行为 对于这一事件,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表示,居民完全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过激行为只能是自酿苦果。 杨律师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应当向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拆迁裁决,在裁决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申请申诉和请求抗诉,但不应当影响判决执行。 阻挠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轻者要被法院司法拘留,严重的可以追究妨碍公务罪等相关的刑事责任。 杨律师表示,事件的当事人应该冷静对待这一问题,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