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 原副市长被判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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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7:21 华商晨报 | |
据《信息时报》报道 昨天,广州中院对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扣押财物中的赃款人民币78万元、港币17.3万元、美金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炬从1991年担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建设局局长开始,利用主管全市城建、国土规划工作,先后收受在深圳某房地产总经理韩某(另案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