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40 | 本报讯昨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南省救灾防病工作预案(试行)》。《通知》要求,灾情发生后,一旦发生疫情,各级政府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受灾地区疾病的监测,及时发现灾后常见多发性疾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疾病发生,控制疾病流行。《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救灾防病所需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要从财政拨给民政部门的救灾款和民政部门接受的募捐款中安排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防病救灾,各级民政、医药等部门接受的捐赠药品要转给卫生部门统筹安排。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优先安排,以保证防病治病工作的正常进行。《通知》强调,严格救灾防病经费、物资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决不允许贪污或挪作他用。同级审计、监察部门要进行跟踪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通知》要求,县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3支以上医疗救护队。当灾情波及面广时,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协同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救护工作。省政府要求,对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出血热、钩体病、乙脑、疟疾、血吸虫病、急性眼结膜炎、皮肤感染症、感染性腹泻、感冒、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食物中毒、有毒有害化学品中毒和其他要求报告的疾病进行监测。各级医疗单位要分开设立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记者 储文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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