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副市长王炬获刑20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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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7:32 潇湘晨报 | |||
广州市检察院指控,王炬涉嫌受贿人民币78万元、港币17.3万元、美金2.3万元,并在温莎广场项目中和他人共同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广州中院只是认定集浩房地产(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韩某送给王炬的儿子2万元美金不构成受贿罪,对其余受贿和滥用职权指控均予以认定。 深圳市温莎广场所在地原为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的用地。1992年,城建公司与香港特利高公司(以下简称特利高公司)合作兴建停车场综合楼,并命名为温莎广场,双方成立合资项目公司——深圳市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莎广场公司),合同约定城建公司只出地皮不出资,占22.6%股份,特利高公司负责出资占77.4%的股份。1996年初,王炬的女婿冼伟(另案处理)全资收购特利高公司,从而取得温莎广场公司77.4%的股份,温莎广场项目遂由冼伟负责出资开发、经营及管理。 1997年10月间,冼伟想交清温莎广场地价后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证。为达到减少地价的目的,便找到王炬,要求温莎广场按旧城改造的协议地价项目来缴付地价,王炬让冼伟找主管地价的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副局长庞成鸿(已判刑)解决,在得知冼伟并不认识庞成鸿时,就叫冼伟找其秘书张焱争(已判刑)介绍。1997年底,庞成鸿到王炬的办公室汇报工作时,王炬指示庞成鸿要将温莎广场的事抓紧办了。而冼伟在王炬的授意下,也通过张焱争约请庞成鸿吃饭。当天晚上,冼伟通过张焱争约请庞成鸿在深圳康泰娱乐城的潮州酒楼吃饭,商讨有关温莎广场项目减少地价的报告,后庞成鸿在报告上批示按旧城改造计算地价。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根据庞成鸿的批示,以旧城改造用地协议地价核定温莎广场的总地价为27607720元。1998年3月至7月,温莎广场公司分5次缴付完毕全部地价款,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亦开出付清地价款证明。随后,温莎广场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办理其他有关手续。经查,温莎广场所在地的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与中兴路交会处,并不属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划定东旧城改造范围,其开发商品房用地应当按市场价缴付地价。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计算,并以温莎广场公司缴清地价款的1998年7月为起算点,以市场价为标准,核定其应当缴付地价款为人民币15538.9918万元,由于王炬与庞成鸿共同滥用职权的行为,致使国家减少地价款收入共计人民币12778.2198万元。 南方都市报记者 吴秀云 王炬,1942年3月出生,陕西洛川人,大学文化。王炬先后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龙岗区委书记等职。19 95年5月起任深圳市政府副市长。2000年6月17日被选为深圳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久被“双规”。拿深圳说事儿(2003-11-297:46:46)(2003-11-278:10:08) [声明] 潇湘晨报,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潇湘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