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见不到儿子 生父追讨探视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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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7:49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通讯员吴名、明森报道:离婚后想探望自己的亲生儿子,却遭拒绝,代某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支持其探望儿子的请求。28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作出判决,对代某的请求予以支持。 据了解,代某和前妻王某婚后于1998年4月生育一子,2002年12月协议离婚,儿子由王某抚养。之后,代某要求儿子能在寒暑假期间到自己住处小住,却遭到王某的反对。代某遂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代某要求寒暑假期间接儿子回去与自己住一段时间,这既是父子亲情的自然要求,也符合法律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