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单方面辞退艾滋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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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8:11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用工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艾滋病病人、性病病人的聘用或劳动合同,并要承担保密责任。这是近日在浙江省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的《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草案)》的一部分内容。 据浙江省政府法制办立法处郭女士介绍,该草案的制定参照了此前上海、重庆、苏州等地已出台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草案突出人性关爱,有些内容为全国率先提出。比如: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家庭收入低的话可享受低保(限于现有医保目录中的药品种类);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应当列为低保对象,由当地政府按规定给予生活补助和必要的医疗救助;婚前健康检查应当包括艾滋病、性病检查项目。“当然这是在自愿婚检的前提下,与刚刚推行的婚检自由是不矛盾的。”她说。 郭女士还透露,通过的只是(草案),立法处的同志这两天还在对(草案)进行补充和适当的修改。有的条款还待审定暂不好多说,估计正式的《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一个月之后会颁布实施。 《都市快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