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声用名曲侵犯著作权 TCL赔音著协经2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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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8:25 新华网 | |
昨天记者获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已由市一中院调解结案。经法院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同意停止使用涉案音乐作品,TCL公司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250万元。 中国音著协不久前向法院起诉说,中国音著协先后与《青春舞曲》、《七子之歌》、《让我们荡起双桨》、《梁祝化蝶》等23首音乐作品的作者或其继承人签订音乐著作权合同 该案圆满解决对其他手机厂商及整个移动通信行业日后处理此类事件具有参照意义。(李罡)新华网版权与免责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