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学界举行座谈 呼吁反“台独”促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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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9:2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福州十一月二十九日电(记者陈国明)福建省台湾法研究中心宋峻总干事等二十多位福建省法学界专家学者今天上午举行座谈,反对“台独”,促进祖国统一。 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以“民主”选举为借口,推动“公投立法”,不断进行“台独”分裂活动,这是对一个中国原则的严重挑畔,是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严重挑畔,也是对台海和平和安全的严重挑畔。与会专家学者分别从国际法角度、公民投票 与会专家学者指出,台湾是中国的领土,其法律地位在国际法上是明确的。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条约性文件《开罗宣言》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国不可侵犯的神圣领土。从法理上说,《开罗宣言》表达了中美英三国政府的共同意愿,记载了三国领导人达成的协议,确认了台湾是日本所窃取的中国领土,承诺务使日本在战后将之归还中国。 一九四九年国民党政权被新中国政权取代后,一九七二年“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也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世界上代表中国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现在与中国建交的一百六十多个国家都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不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台湾没有进行公投来决定前途和命运的前提。 专家们还强调,一个主权国家国内的某个地区在任何情况下所进行的关于归属的公民投票都必须得到该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同意。决定归属的公民投票只适用于“殖民地及其他非自治领土”、“领土主权的归属存在争议的地区”、“被侵略、侵占领土”的人民以投票的方式决定领土的归属。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不是主权独立的国家,若在台湾进行“统独公投”,将违反国际法,也不可能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因而,他们认为,台湾的前途应该由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来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