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计划五年内实现特困户都能住上廉租房的目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9: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1月30日电广东省建设厅近日正式印发了《实施〈十项民心工程〉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广东将争取用3年时间,即到2006年止,特困户人均住房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2008年初建立社会住房保障体系,从机制上保障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特困户都能够住上廉租房。城镇住房特困户指城镇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人均居住面积解困标准,并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住户。目前广东人均居住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有33524户。 据《广州日报》报道,《方案》还规定,廉租房建设资金可通过地方财政划拨、从当地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等多种渠道筹集。 同时,廉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对特困户中的伤残人士等可适当给予减免。租住廉租房不实行居住终身制,收入和居住条件改善,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腾退已租住的廉租房;对不符合条件又继续租住廉租房的,应按商品房的租金补交租金差额。(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