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副省长刘克田因受贿被免去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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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9:41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据沈阳晚报报道,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克田因受贿、收受礼金,已构成严重违纪,近日被罢免辽宁省副省长职务和辽宁省人大代表职务。 刘克田是河北省宁河县人,男,汉族,1951年1月生于沈阳。先后毕业于中央党校和辽宁大学,分获经济学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11月25日举行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免去其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辽宁省人民政府提请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免职议案称,刘克田因受贿、收受礼金,已构成严重违纪。 经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刘克田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于11月28日终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