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跑了医疗费谁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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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9:46 每日新报 | |
王京涛 新报讯【记者王京涛】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后,从未投保的受害人能否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死者安葬费?原告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是完全可以的。原告之妻子出车祸不幸身亡,在肇事司机逃逸的情况下,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第14条———“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 原告王某诉称:原告妻子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逃逸,其妻经抢救无效死亡。至今年8月15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北辰支队告知原告此肇事案件未能侦破,但其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4条规定,请求由当地某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死者的丧葬费。之后,原告查阅相关法规确认无误,转而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提出支付1.8万余元医疗费用的请求。遗憾的是,被告至今拒付。为此诉至法院请求维护权益。 被告某保险公司理赔部一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从未听说过原告提出的理赔规定,并认为原告的诉请不符合《保险法》限定的相关理赔条件和法定程序,因此不同意给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