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交通市场一体化端倪初现(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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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11:04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戈 通讯员/黄建庭 楚楚)泛珠三角交通协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记者昨天从刚结束的“泛珠三角经济圈”交通发展研讨会上获悉,泛珠三角九省区和重庆市将逐步建立起十省(区、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一体化市场体系,最终实现区域内规则统一、资源共享、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形成统一的客货运输、维修救援、信息服务三大网络,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环保的运输服务。 引导组建跨省运输企业集团 据介绍,《泛珠三角经济圈九省区暨重庆市道路运输一体化合作发展2003年议定书》规定,在交通部的规定框架内,建立适应本区域特点的省际客运的统一规范。鼓励企业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允许单开客运班线等措施,引导组建跨省运输企业集团,构筑省际客运网络。改革行政审批方式,根据省际客运市场的需要,双方省(区、市)共同制定年度客运线路发展计划;对班线动力投放,逐步实行招投标。逐步建立客运班线退出机制,统一考核办法,退车年限和退出条件。 取消省际旅游包车区域限制 包括重庆市在内的泛珠三角十省(区、市)今后将鼓励企业开行跨省(区、市)的旅游客运线路,并明确旅游客运“互为客源地、互为目的地”的原则,取消省际旅游包车区域限制和景区限制,建立本区域旅游客运网络,推动区域旅游客运发展。同时,逐步统一货运企业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条件,鼓励货运企业异地设点,构筑货运网络,开展快速货运业务。 此外,十省(区、市)还将积极发展汽车租赁业,支持汽车租赁企业之间的跨省联合和异地设点,扩大业务网络和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异地还车,加快区域性租赁网络的形成。 建立区域交通应急联动机制 据透露,此次研讨会十省(区、市)一致表示,将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包括建立季节性运输、抢险救灾等突发性运输的协作和运力应急支援协作机制;建立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相互配合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运政稽查联动协调机制,互通违章处理信息,互认违章处理决定,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检查行动。 联合治理跨省超限运输行动 据悉,十省(区、市)一致同意,建立“泛珠三角”区域道路运输合作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席由十省(区、市)交通厅(委)运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轮值担任,联席会议每年举办一次,由轮值主席所在省区市负责召集,会议地点不限。第一届联席会议将于2004年在广西召开,第一届主席由广东省交通厅派人担任。 此外,泛珠三角经济圈内省(区、市)每年举行一次交通厅长联席会议,由各省区轮流召集,2004年的会议由云南省交通厅召集;省际间还将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近期,将开展泛珠三角省(区、市)联合治理超限运输行动;2004年春运结束后,区内将召开联合整治外挂车船工作会议;2004年上半年,将召开旅游运输协作会议;2004年5月将召开发展农村客运交流协作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