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政府圈地拆迁 民营企业利益受损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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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11:20 法制日报 | |
许多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投资的中小民营企业,正面临着进退两难的抉择:当地政府突然要圈地拆迁,如果同意拆迁,所得远远不够补偿损失;如果不同意拆迁,后果不堪设想。真是左右不能,举步维艰,这些民营企业家无奈地表示------- 我们在圈地拆迁中艰难挣扎 本报记者薛子进 这是一次令人感到压抑的采访,几乎所有的被采访者都惊人一致地提出:不要暴露姓名,不要暴露厂名,不要拍照,以防日后遭到打击报复。记者答应了他们的要求,以A、B、C、D来替代他们的身份和厂名,客观地记录了他们的遭遇。 采访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采访对象:民营企业家;采访时间:2003年7月至11月;采访内容:圈地拆迁中的生存环境 江宁区原是一个农业县,两年前才由县改为南京市的一个区,全区面积1566平方公里。可是,全区4大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园、华商科技园、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总规划面积已高达800平方公里,等于120万亩土地,占全区总面积的一半多。 几年中,全区已拆迁了10万多户,涉及数十万人,仅拆迁房屋就高达1000万平方米以上,搬迁腾地100多平方公里。在这场如此大规模的圈地拆迁中,一些中小民营企业所面临的困境比个人还要艰难得多。 A民营企业去年9月与镇政府的代表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协议书,规定镇政府在45日内保证所使用的土地“三通一平”,同时给予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90日内保证协助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半年内保证协助领取《土地使用权证》。按协议,该企业履行了自己的所有承诺,为此已投入了数十万元。但镇政府非但没有履行这些义务,而且在今年初突然下通知必须搬迁。 看着在还不属于自己的地上建好的一圈围墙和墙内10亩荒地上长满的野草,A企业家极为无奈:我后悔极了,走还是不走?原定今年6月投产,现在是一无厂房,二无产品,脚下的土地还不知是谁的呢!我只能一天一个电话催着,对方的答复是:“区里重新调整了规划,就是建好了也要拆掉,我们也没有办法。” “我花几十万元种了这10亩草,还可以办一个牧场养牛养羊。”A企业家自嘲地说道。 B企业的情况更为严重。去年8月,B企业和政府签了协议,并按规定交了60万元的20亩土地款,又投入50万元做好了(包括建围墙在内)所有的前期准备工作。谁知今年4月,厂房刚刚建了一半,镇政府就突然通知停止一切施工准备搬迁,原定今年10月开工投产的计划全部泡了汤,在当地招用几百名工人的计划也无法实现。 “厂房盖还是不盖,真是上下不能”,B企业家气愤地说:“钱已经扔进去了,政府的所谓拆迁补偿又极不合理,还不够损失的一半。这里还不包括信誉的损失和客户的损失,因为我已经接了客户的订货单,现在不给人家做,人家今后就会永远不和你做生意。” C企业的情况也是一样,基建投资了80万元,厂房建了一半就被通知停工搬迁,并停了水电。D企业是1998年来江宁投资办厂的,厂房刚刚建好,又面临着拆迁,守着自己的厂房不能进,却高价租别人的房子生产。他们向有关部门反映了不知多少次,却没有人来真正解决问题。 这些民营企业主不约而同地对记者说,造成这些中小型民营企业如此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当地超大规模的圈地拆迁。经了解,这些企业都和当地政府签订了投资建厂的合同,他们也都按合同的要求履行了承诺。但是,今年4月22日,江宁开发区管委会下发了进区项目准入通知:“总投资在500万美元或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用地40亩以上的内外资项目才可准入。在开发区规划的主次干道两侧,不符合入园条件的项目一律搬迁或换地。”这个通知被当地政府称之为“腾笼换鸟”政策,换成白话就是:轰走“小鸟”,腾出地方换进“大鸟”。那些不够上述入园标准的民营企业至少有数百家之多,大都被政府勒令必须搬迁。 这种圈地拆迁是否合法?拆迁补偿是否合理? 江宁区超大规模的圈地拆迁已引起国土资源部和江苏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由几个部门组成的调查组一直在当地查处此事。据调查,拆迁补偿的标准是7年前制订的,已远远低于现在的市场行价。面对拆迁,这些民营企业表示出强烈的不满,因为政府所谓的补偿远不及损失,而且当地政府随意性的规划圈地和拆迁破坏了起码的诚信。 他们向记者诉苦:当初政府招商时的许诺非常好,一旦我们把钱投进去情况就不一样了,特别是“腾笼换鸟”式的圈地拆迁,圈地升值的好处政府拿走了,而被迫拆迁的损失却由我们承担,这合理吗? 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大多数民营企业面对圈地拆迁的困境选择了观望和沉默。只有一个人例外,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起了法律的武器 杨春庭是南京美亭化工厂厂长,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竟遭遇了两次拆迁。因为补偿不合理,他将有关部门推上了被告席,法庭却以7年前的县政府补偿条例为由判其败诉。随即,杨春庭又以“7年不按上位法及时修改补偿条例”状告江宁区政府的懈怠行为,成为我国公民状告政府行政“立法”不作为的第一人。 可是,杨春庭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当地一些领导眼里变成了大逆不道。区建设局在给区政府的正式文件中称杨春庭“是个藐视法律、无视政府的刁民”。 杨春庭面对如此侮辱气愤至极:“当初招商时的诚意和承诺到哪里去了?我依靠法律竟成了刁民,你们违法拆迁损害企业的合法利益却是理直气壮的事。这样的投资环境,谁还敢来投资?” 如何对待民营企业?如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今年7月1日,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在纪念建党82周年座谈会上明确表示:真正做到对各种经济成分一视同仁,对各方投资者一视同仁,对各类创新创业人才一视同仁。 A、B、C、D几位民营企业家得知后非常高兴,但同时又非常担忧。法律和政策在这里都遭遇“阻击”,领导的讲话能保护他们吗?因为时至今日,也没有人明确地告诉他们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是进还是退?他们还在尴尬中等待,也在圈地拆迁中挣扎。 | |